第946章 会试第二场(二) (第1/3页)
“知易行难。”
“若是有朝一日,我真的坐上了那个位置。”
“只怕又是另一番想法了。”
想到这里,王砚明笑着摇了摇头,继续看向了第二道判题。
翁媳乱为,子杀父大案,这也是会试考场最重要的考点之一。
此题主要看士子对礼法的掌握,还有考《刑律犯奸》《十恶恶逆》等法条的了解和运用。
相对来说,大部分士子都容易判错的地方,有好几处,比如公公扒灰是十恶内乱罪,重罪,容易被忽略,还有子因父奸其妻,怒杀亲父,不论缘由,子杀父即为恶逆,十恶不赦,绝不能从轻。
最后,邻人据实告发,乃举发逆伦重案,合当旌奖。
特别是后面这两点,很多考生一时心软,可能会写子情有可原,酌情减罪等等啊之类的,结果到了阅卷的时候,直接就是判错。
因为依照大梁律法,恶逆无赦,情理不分,这个时候就不是讲什么人情世故,而是要讲律法的了,这也是这道题和前面一道判题的本质区别。
沉吟了一下,王砚明当即判道:
“此案翁与子妇通奸,犯十恶内乱,当判绞罪,已死不论。”
“儿媳与翁通奸,同坐内乱,依律同样拟绞,其子因忿杀父,犯十恶恶逆,虽情有可原,但罪在不赦,依律凌迟,不议情理。”
“最后邻人,举发逆伦重案,且无私无党,据实呈官,合当奖赏,旌其正直。”
判完后,他心中不由得叹息了一声。
其实这案子世人皆知父不慈,子可怜,但,国法伦常,分毫不可乱。
若因父作恶,便恕弑父之子,则天下无父子,无纲常。
在这礼法大如天的封建社会,礼崩乐坏,便是天下大乱的前兆。
玄武门前的兄友弟恭,父慈子孝终究还是少数。
所以,像这样的判题,考官最喜欢的论调,便是法理大于人情,纲常高于私怨。
王砚明哪怕再想网开一面,也只能照此判决。
“咳咳!”
一题写完,他正准备继续往下写,却忽然听到了一阵细微的咳嗽声。
王砚明闻声,下意识抬起头,却见自己的号舍外,不知道什么时候,竟然站了一堆身着红绿朱紫的官员。
其中领头一人,不是别人,正是前面见过两次的那个胡姓老者。
“学生见过主考大人!”
王砚明连忙搁笔,拱手起身,假装不认识对方。
胡主考闻言,微微颔首。
目光扫过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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