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零四章 卷宗 (第3/3页)
用管我。”
方川闻言说道:“行,你先看,我就在隔壁办公室,有事叫我。”
叶朝英也说道:“李局长,我办公室就在楼下,有什么需要,随时喊我。”
两人说完,便先后离开了办公室。
………………
办公室里安静下来,只剩下李青云一个人。
他靠在沙发上,没有急着翻开卷宗,而是先闭上眼睛,把高磊在电话里跟他说的那些情况在脑子里过了一遍。
三年前的儿童节,刘丽和女儿在家中遇害,杜鹏飞报案,警方勘查之后认定是熟人作案,所有线索指向杜鹏飞,但因为证据不足,无法定罪,案子搁置至今。
许久之后,李青云缓缓睁开眼睛,伸手翻开最上面那一份卷宗,那是当年的现场勘查记录,纸页已经有些发黄,边缘微微卷起,看得出来被翻过很多次。
他深吸一口气,开始一页一页地仔细阅读起来。
这份现场勘查记录上面详细记载了当年案发现场的情况。
刘丽家住在西平县城关镇的一栋居民楼里,三楼,两室一厅。
案发当天,杜鹏飞推开房门,看到女儿倒在过道里,刘丽赤裸着躺在卧室床上,母女俩都已经死亡。
法医初步检验,死亡时间在三天以上,死因都是机械性窒息,应该是被人用枕头之类的物品捂住口鼻导致的窒息死亡。
门窗没有撬动痕迹,凶手是和平进入室内。
现场有搏斗痕迹,客厅的茶几被撞歪了,地上散落着一些杂物,但凶手在作案之后,刻意整理过部分物品,把一些明显被翻动过的地方恢复了原样。
紧接着,李青云又翻看法医鉴定报告。
上面写着刘丽的尸体上有多处淤伤和抓痕,集中在手臂和颈部,应该是搏斗过程中造成的。女儿身上没有明显的搏斗伤痕,但口鼻处有压痕,符合被捂住口鼻窒息死亡的特征。
报告最后还有一行字,注明在现场家具表面提取到半枚残缺的血指纹,纹路不清,特征点很少,无法进行有效比对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