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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5章 军力发展

第515章 军力发展 (第3/3页)

为1300人左右,以缩减防御力为代价,提高了近乎一倍的攻击力---实际上,战车和盾枪兵是扛不住火炮的,只能在野外防骑兵。

每个混编连被裁撤下来的四百五十人中,有三百人转为火枪兵,其余一百五十人则部分转为骑兵,部分抽调回国内参与培训后被工建总署或者商务总署安排进监工队(监督辽人、金军战俘、党项战俘劳役)或者国营安保集团公司中为商人们即将出国做买卖保驾护航。

总而言之,这些从前线退下来,有着丰富战斗经验的士兵不愁出路,不论是监工(公职)或者进入安保集团公司都有相当不错的待遇,可以舒舒服服地工作生活。

在元旦朝会临近之期,军部已将整改奏章送到了张林的御案上,按照统计和划分,在新一批常备军的部分转入常规军后,国内常规军规模将达到七十万人,其中有十五万骑军(两年建立一支十万骑军,加上原先的五万),常设常备军十万人(未服役,属于公职职业兵,处于集训阶段--一般是一年。一年后从每年一度的常备军中筛选出一半加入常规军,其余送到国营工厂里培训后进入社会做工)。

也就是说,在正常情况下,中华国每年可以训练出十万常备军,在战时可以紧急用于战争,战况不紧或者和平时期,每年保持五万人常规军的换血规模。

更何况,中华国还实行“兵役”,规定十六岁以上、二十五岁下以下的男性,必须在这十年间接受为期一年的军事训练(可分期训练,每一期为三个月,只要十年内满足四期训练时间即可)。

在国家紧急动员时期,绝对有能力动员起一支数以千万计、接受过基础军事训练的士兵,既能提高全体国民的体格,又能长期保持国民血性不衰退。

这样的兵役和募兵制,自然是长年累月地在新汉报上占据头条,“参军保家卫国”“逃兵耻辱”“铁血中华”“中华美男子”“国民素养”“道祖天兵”等等,用法律、道德、宗教、文化传统等捆绑方式把这个制度延续下去。

官报上不时就报道哪个哪个内阁大臣家的儿子,哪个哪个集团公子爷参军啦,不吝啬称赞之语。

元武陛下也表态,皇子也会履行“中华兵役”制度,绝不特殊例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