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52章 税种 (第2/3页)
们造成的怨气。
其实也没啥可怨的,想想几年前再前朝宋国时代,这些商人们有这么幸福吗?敢把财产公之于众吗?
中华国律法第一条就是:国民自由神圣不可侵犯,国民财产神圣不可侵犯。但凡官员敢违反制度向商人们伸手,一经举报并且查证核实后,此官员不但要遭牢狱之灾,还得赔付一大笔罚款(部分计入国家财政,部分补偿受害商人)。
举报的途径也有很多,当地官署,廉政署,内务署,这三个行政部门彼此行政独立,只对各自的上级总署负责。朝廷还允许百姓来京师告御状,由在内阁中独立横行的廉政总署、内务总署、司法总署直接介入。
中华国脱胎于宋国,文人习性短时间是改不了的,廉政总署、司法总署有些类似于前朝的御史监,最爱横挑鼻子竖挑眼,对内阁大臣们指指点点地找毛病。
内阁中的首相的人事权利被严重削弱,只负责统筹大局,拿这两个总署大臣毫无办法。再者,一级内阁中有司法大臣李纲镇着,手下更是有些抓着毛病就不放的办事态度。
有时候,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直接捅到元武陛下跟前,只要不涉及贪污或者违反律法的事情,张林也就睁一眼闭一眼地掲过,最多训斥几句、罚点俸禄而已。
这对于李纲而言就足够了,谁不是要个面子嘛。
被李纲折磨还能忍着,官员们要是犯到廉政总署和内务署手里,那就不是小事了。进去的人大多得掉层皮出来,脑袋上的乌纱帽是别想保住的。
开国至今,大贪现象还没出现,不过因为小贪被摘掉乌纱帽后劳教坐监的官员不在少数,怎么也得有两三百人了。
最高级别的贪污官员就是去岁淮西行省(淮南西路)的薛德贵了,堂堂的五品知省官员,居然为了区区一万余元的小钱丢了官,罚没家产不说,还被判十年劳役,悲了个催的。
一万元是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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